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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磨陶瓷管道

杏彩体育: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介绍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松发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GB/T4754-2017),公司属于“307 陶瓷制品制造”中的“3074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日用陶瓷具有易于洗涤和保持洁净、热稳定性好、化学性质稳定、经久耐用等优点,彩绘装饰丰富多彩,尤其是高温釉彩及青花装饰等无铅中毒危害,可大胆使用,很受人们欢迎,在家庭、酒店、礼品、酒瓶等领域应用广泛。

  我国的日用陶瓷耐磨耐高温,造型多样,同时具有价格竞争力,广为世界各地的民众所喜爱,在世界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但我国陶瓷行业产品结构不合理,高品质产品供不应求,低端产品陷入激烈的同质化竞争等问题,对行业的制约一直存在。中国陶瓷多年来以出口为主,开拓国内市场,实现陶瓷产品的国际国内市场双循环和互动,是众多陶企需要探索的经营模式。然而,中国陶瓷行业缺乏国际知名品牌,发达国家的领先日用陶瓷企业均采取精品化战略,通过品牌形象营销创造品牌溢价;在国内市场,人们对陶瓷品牌的认知度仍然不高,通过品牌塑造,由产品输出向品牌输出转型,使企业特色鲜明并蕴含品牌文化,具有统一性和稳定性,是我国陶瓷企业未来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从生产原材料来看,我国日用陶瓷上游资源较丰富,目前能够满足陶瓷制造业对资源的需求。陶瓷制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高岭土,而我国的此类资源含量丰富,陶瓷用的釉料主要原料石英、长石、硅酸锆等矿产资源也较为充足,并且具有成熟的交易市场,因此日用陶瓷企业受上游原材料厂商限制程度较低。但由于陶瓷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能源为天然气、电力,近年来天然气价格居高不下,对行业企业生产成本有较大影响。

  从消费者需求来看,随着人们对安全、健康等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的要求也日趋严格。高品质、外观造型美、低铅、镉溶出量、热稳定性好成为消费者选购陶瓷产品重要的参考指标,陶瓷产品的艺术化、多元化、健康化、个性化已成为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促使陶瓷企业需不断对产品进行创新升级。

  从环境保护来看,低碳环保是陶瓷生产企业的必然趋势和要求。近年来国家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各地也相继出台、发布了涉及陶瓷企业环保治理的国家和地方性政策文件,对陶瓷行业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都提出了技术要求。实行碳排放管控将淘汰一些能耗高、运作不规范的小微企业,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行业生态,有利于促进陶瓷行业往数字化、智能化、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高品质日用瓷供应商,主要经营家瓷、定制瓷、酒店瓷、陶瓷酒瓶等陶瓷用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陶瓷业务。

  松发因瓷而生,用心做瓷,公司产品涵盖餐具、茶具、咖啡器皿、陈列瓷、艺术收藏瓷、陶瓷酒瓶、酒店用品等陶瓷以及不锈钢、水晶及玻璃等家居用品。

  采购方面:公司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有高岭土、长石、石英、硅酸锆、瓷泥、釉料、花纸和包装物品等,高岭土主要采购自广东、福建、湖南等高岭土主产区,瓷泥主要是向周边的瓷泥厂商购买;主要的能源有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基本向附近的能源供应企业采购,公司所在地能源供应稳定、充足,且公司与主要能源供货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源采购得到了良好保障。

  生产方面:公司外销产品采用以销定产为主,内销产品采用以销定产和库存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主要供应家庭用瓷、酒店用瓷和商务定制瓷。产品的生产经营模式方面,公司采用 ODM/OEM与自主品牌相结合的生产经营方式。

  销售方面:外销产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主要是中高档日用陶瓷产品,客户群体主要为酒店、连锁商超及经销商,从分布区域来看,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洲、澳洲等地区;内销产品采用以销定产和库存生产相结合模式,主要销售渠道有电商、直营和客户定制。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09.3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9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699.83万元,同比减少亏损5,356.3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909.30万元,同比减少亏损5,228.1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6,998,288.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53,238,960.1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0,679,079.21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健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松发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松发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求及财务状况,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融资方式。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线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商誉、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曾文光、蔡少玲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12,120万元、募集资金9,000万元收购曾文光、蔡少玲合计持有的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骏陶瓷”)80%股权;2018年1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曾文光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5,960万元收购曾文光持有的联骏陶瓷20%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联骏陶瓷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形成商誉9,094.79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联骏陶瓷2023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加大幅度下滑,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出现商誉减值的迹象。经测算,联骏陶瓷资产组可收回余额小于账面价值,公司拟对其相关商誉计提减值。

  自公司收购联骏陶瓷以来,联骏陶瓷在2016年-2019年期间效益良好,均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目标。2020-2023年,受国际经济下行、美元汇率下跌、天然气等原材料涨价、欧盟反规避和折价清理库存等多重影响,联骏陶瓷的经营情况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已于2022年3月对联骏陶瓷2021年度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830.68万元,于2023年4月对联骏陶瓷2022年度确认商誉减值损失5,047.6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收购联骏陶瓷时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620006号), 按照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进行估算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与前期评估方法保持一致。

  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37,718,701.99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7,718,701.99元,减值损失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24%。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和资产减值准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卢堃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 次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3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交易时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开展交易。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所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023年度,公司预计年度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因此未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公司预计2024年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金额比2023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红卫实际控制的公司对于日用陶瓷的需求有所增长,可能向公司采购日用陶瓷用品并用于商务礼品、员工福利、酒店用瓷等用途。

  先生,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范红卫女士,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范红卫通过苏州圣伦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华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恒力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化学纤维(不含化学危险品);精对苯二甲酸(PTA)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原油仓储,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咨询,特种设备出租,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海水淡化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装卸搬运;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化学纤维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再生资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船舶制造,船舶改装,船舶修理,船舶销售,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船舶设计,船舶拖带服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水上运输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装卸搬运,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容。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与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交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 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线)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4、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9日,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2023年度,司农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

  2023年度,司农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司农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项目合伙人:郭俊彬,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如杰,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广东司农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恒新,200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俊彬、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如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恒新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恒新2023年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人民币80万元(不含审计过程中差旅、食宿等费用)。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一致,或变化不超过2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司农事务所具备相关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项目成员有丰富的制造业审计经验,诚信状况良好,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申请2024年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不高于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保障和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资源获取手段,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利率为不高于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借款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2024年度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卢堃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恒力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二)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因此,本次公司向恒力集团申请2024年度借款额度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纸包装材料(不含印刷)生产、销售;化纤原料、塑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灰渣、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销售;实业投资;纺织原料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火力发电;蒸气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系说明:恒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4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4%,系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向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申请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保障和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丰富资金资源获取手段,利率水平不高于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潮州市雅森陶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森实业”)、潮州市联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骏陶瓷”)、潮州市松发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州松发”),上述3家公司均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9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已实际的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5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提高子公司担保办理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2.395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

  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在此额度内,上述担保公司为被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子公司为公司的担保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合并计算,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95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8,000万元。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合同为准。本事项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藤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竹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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