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0年度,公司拟定以总股本1,167,561,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993,494.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造纸和化工。其中,造纸产品主要生产新闻纸、文化纸、铜版纸和包装用纸;化工产品主要生产烧碱、液氯、双氧水、环氧丙烷等。 公司纸产品生产实行以销定产、产销结合的计划经营模式,纸产品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建有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在中国除青海、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办事处,在用纸量相对较大的地区设有分公司;对纸产品用量大的个别客户,由公司直接提供销售服务。 公司发展氯碱化工是作为造纸行业的配套产业,公司生产的氯碱化工产品部分供造纸业务内部使用,大部分产品对外独立销售。其中,主要化工产品烧碱以对外销售为主,双氧水以内部自用为主。 造纸行业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原材料行业,纸的消费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的标志。造纸产业具有资金技术密集、规模效益显著的特点,其产业关联度强、市场容量大,是拉动林业、农业、印刷、包装、机械制造等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造纸行业以原生植物纤维和废纸等再生纤维为原料,可部分替代塑料、钢铁、有色金属等不可再生资源,是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可持续发展特点的重要行业。 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与国民经济具有密切的相关性,从中长期看,随着氯碱化工行业整合的不断深入,行业整合度将不断提高,氯碱行业产业政策和新的环保标准的执行将使行业的进入门槛越来越高,落后产能及中小规模企业的淘汰力度将加大,资源型、规模型、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大型企业将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优势。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08亿元,同比下降9.09%,实现利润总额8.40亿元,同比上升4.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亿元,同比上升2.39%。 本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列示详见本附注“五、31.(3)2020年(首次)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等共15家。与上年相比,本年无注销或处置子公司,无新增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或传线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如下议案: 2020年度,公司拟定以总股本1,167,561,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8,993,494.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目前,公司与关联人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已满三年,公司需按上述规定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协议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协议具体如下: 交易内容:本协议用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所有提供产品、提供原材料、供水、供电、供热、供应蒸汽、提供服务及其他符合乙方公司章程和依据有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定价原则:双方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国内市场价格,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定价。双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单价不得高于国家定价;如果国家没有定价,则不得高于关联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当时市场价;若无市场价,则双方根据公平的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关联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该等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 结算方式:本协议为规范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具体关联交易,应另行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根据该等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结算。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拟定每年为每位独立董事发放工作津贴5万元(税后),正常会议差旅费具实报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下午4:30。 本人/单位拟出席贵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华泰孙武湖温泉度假酒店举行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请附上本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或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或持股凭证)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华泰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华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华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华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