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关联交易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为关联交易的总有效期限。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开拓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或当年累计金额不超过各项预计总额,可由公司董事会组织实施,不再另行逐笔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如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或当年累计金额超过各项预计总额,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分别适用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重新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中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均应当回避表决,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1、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太阳纸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于2018 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实施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和2006年10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12 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1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截至2020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34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客户153家,审计收费3,727.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2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客户1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内控机制健全,严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职业风险基金,并设立职业保险赔偿制度,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0 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4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项目合伙人:江涛,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冬梅,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亚许,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会议,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境外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太阳”)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向境外金融机构法兰克福德国中央合作银行申请融资,拟申请总金额为128,092,555.42欧元,总期限不超过120个月(含宽限期);公司拟为前述广西太阳的项目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28,092,555.42欧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20个月(含宽限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对广西太阳的担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经营范围:林木种植;木浆、木片及纸、纸板的研究、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造纸用原材料的收购;热电的生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仓储设施管理与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拟为上述广西太阳的项目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28,092,555.42欧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20个月(含宽限期)。 公司广西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西太阳负责实施。公司在广西实施的“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稳步实施和落地可以有效提升太阳纸业的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凸显太阳纸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开启更加广阔的成长空间。鉴于该项目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一)广西太阳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广西太阳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12.31)的比例为22.49%。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香港”)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拟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美元贸易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太阳香港本次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因该业务涉及公司对境外机构担保,最终需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核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对太阳香港的担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担保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拟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美元贸易融资额度,公司拟为太阳香港本次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因该业务涉及公司对境外机构担保,最终需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核准。 (三)风险评估:公司全资子公司太阳香港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资信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公司董事会认为:太阳香港为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此次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支持,主要是为满足该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步拓展海外市场;同时,该公司经营业务处于正常运营中,为确保其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太阳香港提供的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太阳香港提供的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12.31)的比例为22.49%。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1) 2021年5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13《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14《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有关事宜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分别刊登在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0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蕴宝先生、陈关亭先生、罗奕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线)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7、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现持有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纸业”)股份 股,占太阳纸业股本总额的 %。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出席太阳纸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1年5月27 日下午18:0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线)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太阳纸业办公楼证券部(邮政编码:27210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吴延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太阳纸业《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太阳纸业《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12。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1)第371A010845号),公司2020年度税后净利润为2,002,488,801.19元,该利润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及对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含税)现金股利。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额度保持不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圣德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2、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万国纸业太阳白卡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3、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国际纸业太阳纸板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4、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万国太阳食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5、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西太阳纸业纸板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及定价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13。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完善,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太阳纸业《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在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14。 (九)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独立董事罗奕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人罗奕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议案一: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载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罗奕先生,生于1975年,经济学硕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乾源资本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有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5月2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失效。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 】/本公司【 】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罗奕先生作为本人【 】/本公司【 】的代理人,出席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 年度的经营情况。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洪信先生、独立董事罗奕先生、财务总监王宗良先生、董事会秘书庞福成先生。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深入、全面了解,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9日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