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攻坚,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 “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这些目标涉及咱农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把焦点放在了大家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环境问题上。那么,具体有哪些措施去实现这些目标呢? 农村饮水安全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获得感,当前我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滞后,迫切需要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具体措施有: 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风险源和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等风险源进行排查。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用适合本地区的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保障农村污染治理设施长效运行。保障已建成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生猪等畜牧大县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 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执行环评报告书制度,其他畜禽规模养殖场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制度,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连片池塘尾水集中处理模式等健康养殖方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循环农业。 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是落实国家已有的要求,同时,我国农业用水占用水总量的比例达63%左右,大量的农业用水一方面挤占生态用水,另一方面农田退水对水体造成污染,有必要减少农业用水总量。所以,此方面的具体措施有: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配统施、统防统治等服务。 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废旧地膜等回收处理制度,试点“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 大力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华北节水压采、西北节水增效、东北节水增粮、南方节水减排”战略,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选育抗旱节水品种,发展旱作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技术。 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聚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现存的耕地不得擅自扩大规模。 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APP等技术装备,充分利用乡村治安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环境问题。通过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统计规模以上养殖场生产、设施改造和资源化利用情况。 比如,在完善经济政策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研究建立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支持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控释肥料。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生产、运输等扶持政策,结合实际统筹加大秸秆还田等补贴力度。 在加强村民自治、培育市场主体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打响污染治理攻坚战,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是增强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大事。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量大面广、基础薄弱,是一项长期任务。而三年攻坚战聚焦一些重点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各地要根据环境质量、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 受国务院委托,10月21日至23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检查组在我省督导“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检查组负责人指出,在整治“大棚房”问题上,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督导部署迅速及时,全面排查深入到位,分类处置扎实有效。 农业农村部将出台系列举措加强产销对接,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脱节和卖难的问题。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支持贫困地区建设种植业绿色高产高效基地、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林特产品示范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提高贫困地区标准化生产水平。 农业农村部将出台系列举措加强产销对接,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脱节和卖难的问题。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支持贫困地区建设种植业绿色高产高效基地、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林特产品示范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提高贫困地区标准化生产水平。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通过三年攻坚,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