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8日以通讯及传阅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为满足公司正常业务需求而进行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交易各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交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各方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拟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除关联董事陈洪、钟道远、李欣忆、熊曙佳,关联监事徐虹、吴奥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外,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监事全部同意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2024年度全年生产经营计划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024年度关联交易计划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预计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未经审计,实际发生金额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2.2023年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引入厦门建发浆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纸业”)为战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建发纸业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生效之日起建发纸业成为公司关联方。 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建发纸业不再作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本次发行,建发纸业自始不作为公司的关联方。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公司与上述公司为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预计与上述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采购合计20,980万元,实际与上述公司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采购合计17,213.84万元;公司预计与上述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销售合计1,250万元,实际与上述公司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销售合计1,013.56万元。 4.公司2023年初与四川圣山莫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关联交易200万元,业务内容为采购工作服,因四川圣山莫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调整,将该业务交由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圣山白玉兰实业有限公司开展,2023年公司采购四川圣山白玉兰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103.88万元。 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降低财务费用,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5月至2026年5月)。2023年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第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内调剂使用,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经营范围: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基本化学原料,有机合成化学原料,化工产品制造、销售(含危险化工产品生产及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工产品销售,其许可范围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及进出口贸易,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气维修,电线电缆,建材,土建工程,化工防腐,化工机械制造安装,电气仪表安装施工(需许可证的限取得许可的分公司经营);生产医用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香精香料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电力业务(按许可证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9年6月16日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租赁业;仓储服务;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保税物流、口岸作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关退税代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广告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